【中国制药网 政策法规】 据近日国家发布的《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表示,高价药和重大疾病用药有望更多调入目录,这将利好于用药患者。 时隔7年,医保目录调整再启动。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201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方案计划于今年年底前完成。新版调入药品或在2017年上半年落定。 征求意见稿中提到,医保目录调整主要分为药品调入与调出。在调入方面,高价药的价格谈判从“探索”走向“执行”,准入机制从地方上升到国家层面。此前未更多提及的重大疾病用药,在《征求意见稿》中被明确提出。 高价药和重大疾病用药有望更多调入目录,这无疑是重大利好。 创新药将明显受益 《征求意见稿》提出,在调入药品领域,此次调整将重点考虑临床价值高的新药、地方乙类调整增加较多的药品及重大疾病治疗用药、儿童用药、急抢救用药及职业病特殊用药等。 “这次《征求意见稿》更加明确了新药概念。”北京鼎臣医药管理咨询中心负责人史立臣介绍,“过去医保目录中主要是以中西药进行药品分类,新药的地位没有完全确立”。 “创新药和急需药受益明显。”国联证券10月11日的一份研报也分析,此次调整将重点考虑新药等品类,这与国家近期鼓励创新药和重视临床疗效的着眼点一致,“这将是医药行业未来几年的发展趋势”。此次调整方案领导小组还首次引入中国保监会。有业内分析人士认为,这或是商保将逐步介入的信号之一。 高价药从“探索”到“执行” 2009年医保目录调整方案中,对高价药价格谈判与准入被描述为“探索药品谈判机制,对一些价格昂贵的治疗药品,研究制定相关政策,进入谈判准入的探索”。 7年后,高价药终于在本次调整方案中从“探索”走向“执行”,高价药和重大疾病用药的谈判准入从地方上升到国家层面。 《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对2015年以国家谈判方式确定公立医院集中采购价格的3种药品,考虑到临床需求和价格降幅,提请专家重点考虑”,“对临床必需、疗效确切,但价格较为昂贵,按照现有市场价格纳入目录可能给基金带来一定风险的专利、独家药品,咨询专家确定拟谈判药品备选范围”。 新的变化还在于,重大疾病用药有望加入目录。《征求意见稿》中提到:以临床需求和临床价值为导向的重大疾病用药概念进入调整方案。 一名经常面对严重疾患的业内医师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过去医保目录囊括的高价药和重大疾病用药非常有限,考虑到患者的实际承受能力,大部分情况下只能用疗效接近的相对低价药物代替”。他还认为,“药企花大力气研发的新药好药,因为价格因素不敢开,也是对药企的一种打击”。 同时,这位医师认为,由于个人的医保报销额度有限,已经在医保目录内的高价药也往往因占比过高或只能报小部分而被患者放弃。 而在医药企业与行业层面,此次医保目录调整或将推动药企对药品市场布局及营销进行重排。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入与调出药品所产生的影响有望在一年后逐步显现。 史立臣在接受采访时提到,“目前国内创新药、高价药和重大疾病用药往往面临研发成本高、资金压力大以及投入周期长的困境。但从过去调整医保目录的情况来看,直接调入医保目录、通过价格谈判以及进入优先审评的品种将受益匪浅。” “这次医改目录调整一是利于进入目录的药品放量,让研发能力强的药企走得更远。二是利于将那些不符合标准、没有好疗效的‘伪先进药’淘汰出局。”史立臣分析道。